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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将无人机等新型信息消费列入重点支持项目

来源:韦加教育 发布时间:2019-03-15 点击次数: 99 次

 工信部日前公布《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遴选实施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,明确重点支持无人机、无人车、无人分拣、无人仓等新技术运用;支持5G、超高清、消费级无人机、虚拟现实、可穿戴等新型信息产品消费,并鼓励地方配套资金支持,引导和推动社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。

《方案》提出,要通过遴选示范项目,推动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,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,培育可复制、推广的信息消费新产品、新业态、新模式,进一步挖掘信息消费潜力,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。

《方案》把新型信息消费归纳为5类领域10个方向。5类领域分别是生活类信息消费、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、行业类信息消费、新型信息产品、信息消费支撑平台。

其中,生活类信息消费中,鼓励利用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等技术,构建大型数字内容制作渲染平台,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,支持原创网络作品创作,拓展数字影音、动漫游戏、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,支持融合型数字内容业务和知识分享平台发展。

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中,支持5G、超高清、消费级无人机、虚拟现实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。支持整合利用智能电视、智能音响、可穿戴设备、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,基于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数字家庭解决方案。

行业类信息消费中,支持发展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现代物流服务,支持物流全程信息融合,支持多式联运综合物流的创新应用,支持无人机、无人车、无人分拣、无人仓等新技术运用,开展物流“最后一公里”应用创新。积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、物联网、区块链等技术开展物流信息溯源及全程监测,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。

根据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划,到2020年,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,年均增长11%以上;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,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。

中国信息消费推进联盟办公室副主任王秋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下一步需尽快完善信息消费相关政策体系,做好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和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广工作,积极争取和鼓励地方加大财政资金等支持力度,培育各类新型应用。通过示范推广,提升信息消费供给能力。同时,持续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,进一步推动网络提速、提质降费,夯实信息消费基础。

附文:

无人机新型信息消费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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